青岛胶州城投拟发行6亿元超短期融资券 用于偿还公司到期有息债务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静) 8月7日,上海清算所公布了青岛胶州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材料。
《青岛胶州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说明书》)显示,发行人将于注册有效期内根据发行计划发行待偿还余额不超过 20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拟募集资金 6 亿元,所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到期有息债务。
此次超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商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存续期管理的机构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该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待偿还境内债务融资余额173 亿元人民币。其中,中期票据余额 55 亿元,定向工具余额23 亿元,短期债务融资工具 15 亿,超短期融资券 14 亿元,私募债 41 亿元,企业债 25 亿元。
青岛胶州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奕昌,设立(工商注册)日期为2009 年 9 月 4 日。经营范围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投资建设,市政工程、公用设施建设,水利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对外投资,资本运营,土地整理、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等。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为胶州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实际控制人为胶州市政府。
(文中图片均来源于上海清算所)
另外,《说明书》称,胶州市人民政府作为最终出资人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相关举借债务由发行人作为独立法人负责偿还。发行人将进一步健全信息披露机制,公司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新增债务依法不属于地方政府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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