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房产经纪机构要合理降低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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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王寅浩)5 月 8 日,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消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两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用。
《意见》明确,严禁操纵经纪服务收费。经纪机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收取经纪服务费用。房地产互联网平台不得强制要求加入平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实行统一的经纪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干预房地产经纪机构自主决定收费标准。
《意见》提出,要规范签订交易合同。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制定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合同示范文本,方便交易当事人使用。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房屋交易,应当通过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办理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同时,《意见》强调,要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房屋交易管理服务平台。将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纳入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的重要内容,曝光典型案例。对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存在收费不规范、侵犯客户个人信息合法权益等情形的,行业组织给予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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